各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学部“关于启动201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启动2013年汽车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管理
1.按照《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自然科学类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2.申请者在项目申报中尽可能根据长安汽车、青山变速器、超力空调等整车、零部件企业(协同单位)的需求,进行协同创新,获得资助的项目应将研究成果应用于重庆自主品牌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取得显著效果,以支持中心的发展。
二、申报研究方向
鼓励青年教师,围绕高品质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六个方向申报:
(1)环境友好汽车与轻量化;
(2)汽车主被动安全与控制;
(3)汽车可靠性设计与制造;
(4)汽车NVH试验与评价;
(5)汽车电子与智能化;
(6)创意设计与品质评价。
三、支持项目数
1.汽车专项面上项目10-14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第一年度支付50%经费(按照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面上项目要求实施管理)。
2.汽车专项重点项目2-4项,资助经费20万元/项,第一年度支付50%经费(按照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重点项目要求实施管理)。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6月10日。
联系人:郭钢,电话:13908370166
邮箱:cquguogang@163.com
申请者在申报时需提交纸质文档一式四份(包括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和电子文档一份。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报工程学部备案和按年度划拨经费。
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