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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通知
关于启动2013年种子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13-10-10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长安汽车、青山工业和超力高科等整车和零部件企业的协同创新,突破一批汽车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支持重庆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学校安排,重庆大学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启动2013年度汽车专项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实施原则

(一)“种子基金”使用的经费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其申报和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种子基金”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优先资助汽车领域跨学科的团队。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承担项目限1项,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项目类别和支持项目数

(一)项目类别:“种子基金”以面上项目、跨学科重点项目等两种类型予以支持。

(二)支持项目数:2013年,工程学部划拨给中心的“种子基金”总经费为100万左右,中心拟支持的项目数为10-20项。

三、项目遴选与经费划拨

(一)项目遴选:面向长安汽车、青山工业和超力高科等协同企业发布的科研需求,作为启动经费支持已与协同企业签定技术协议的汽车专项项目(包括已跟企业协商好科研任务内容、技术要求、预期目标、进度计划和知识产权分配等事项)。

(二)经费划拨:“中心”对2013年各老师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原则上给予5—10万元/项的支持,一年后对获得资助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执行效果好且认为有必要继续支持的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四、项目申报其它事项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

(二)项目考核:“中心”将邀请合作企业专家参与项目中期和结题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工程学部。

(三)项目管理:“中心”的科研管理不同于学院,所有依托中心的项目,由“中心”与企业签定合同,企业提供的后续经费到位后由“中心”转拨给各校内项目负责人,中心亦可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否扣减启动经费。

(四)其他:“中心”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中心完善相关手续后下划经费。

联系人:林云陈宏英

联系电话:65106237

邮箱:qczx@cqu.edu.cn

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反馈汽车协同创新中心综合办公室(理科楼317)。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科研专项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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